利润遭电池厂挤压?专家称车企必须自己造电池
来源:龙灵发布时间:2026-07-19815浏览
询问 AI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近日针对电池消费税调整政策发表看法,指出整车制造商的利润空间正受到电池供应商的严重挤压,并强调车企若想成为世界级企业,必须具备电池自研自产能力。
崔东树引用2025年《财富》世界500强数据说明,上榜的中国汽车企业合计创造约147亿美元(约998.01亿元人民币)的利润。然而,其中一家头部电池企业就占据了约71亿美元(约482.03亿元人民币),导致其余整车企业的利润份额仅占百分之十几。此外,该头部电池企业2025年净利润高达722亿元人民币,超越了13家A股上市整车企业的利润总和。同时,2026年前五个月汽车行业销售利润率仅为3.4%,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针对近期发布的电池消费税调整公告,崔东树分析认为这为车企自产电池提供了制度层面的激励。政策规定,外购已税电池用于连续生产可抵扣税款,而自产自用则免征消费税。这意味着自造电池的车企能有效规避或抵扣相关税负,而依赖外采的企业则需承担电池厂转嫁的税收成本。
按目前锂电池电芯0.35至0.40元/Wh的价格测算,2%的消费税会使单车成本增加约千元。对于年产百万辆规模的车企,累计成本增加可达数亿元人民币。崔东树指出,电池成本约占整车售价的25%,掌握核心技术是构建长期竞争力的关键。目前,比亚迪、长城汽车、吉利等车企已在电池自研和量产方面取得进展,而宁德时代等外部供应商在三元电池等领域仍具优势。


政策还对钠离子电池和固态电池等下一代技术给予至2028年底的阶段性免税优惠。崔东树表示,这为车企布局新技术降低了前期投入成本,提供了政策窗口期。随着税收优惠向产业链上游制造环节延伸,率先实现电池自研自产的企业将获得显著的成本优势,整车企业掌握电池核心技术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注:按1美元≈6.79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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