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国台湾与欧盟商品税率上限10%
来源:陈超月发布时间:1 天前82浏览
询问 AI据美国7月23日公布的《联邦公报》消息,美方对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商品关税上限进行了明确界定。据悉,欧盟、中国台湾地区、日本、韩国以及瑞士等经济体,将继续适用现行的最惠国(MFN)关税税率。
在具体税率设定方面,来自欧盟和中国台湾地区地区的商品,其关税税率最高不超过10%。相比之下,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瑞士的产品,关税上限则原则上被限制在12.5%以内,这一安排主要是为了履行美方此前与上述各方达成的相关贸易协定。
此外,针对此次“301调查”,美方对中国台湾地区地区适用10%的税率上限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若某项产品目前执行的最惠国税率低于10%,则仅需补足差额,使综合税率达到10%即可。如果该产品的现行最惠国税率已经达到或超过10%,则不再额外加征“301条款”相关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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