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分期缴纳罚款不意味认同台湾处罚
来源:集微网 发布时间:2018-01-26 分享至微信

电子网消息,台湾地区公平交易委员会24日同意高通分5年、60期缴纳新台币234亿元的天价罚款。2013年3月公平会重罚9家民营电厂63.2亿元时,也曾给予业者分期缴纳罚款,不过最终经过行政诉讼,北高行政法院审理后,判决9家民营电厂胜诉免罚,并撤销禁止联合行为处分。

因1月21日适逢假日,高通罚锾缴纳最后期限顺延至22日下午5时,不过,22日当天高通送达罚锾分期缴纳申请书,公平会之后火速审查,24日宣布以三大理由同意高通分分60期、也就是5年的时间按月缴纳罚锾。

三大理由为公平会对高通的234亿元罚锾为公平会成立以来最高,且高通基于业务营运而有分期缴纳的需求,并提出本票担保。

台湾地区公平会副主委彭绍瑾表示,根据规定,受处罚厂商收到执行命令后就要缴交罚锾,当公平会认定厂商无缴交罚锾意愿时,则可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属分署强制执行,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罚锾缴交的最后期限。

同时,被处罚厂商对公平会的处分可行使行政救济措施,包含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智能财产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因此,高通一方面除向公平会申请分期缴纳罚锾外,去年底高通也向智能财产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并提出行政诉讼。

彭绍瑾指出,公平会尚未收到高通案行政诉讼的起诉书,若未来败诉后,公平会处分的罚款会依法连同利息返还给高通;另外,智能财产法院目前尚未裁定高通罚锾案,即高通依规定仍要按期缴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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