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因信息披露不实收到警示函:监管部门严格整顿
来源:ictimes 发布时间:2024-09-09 分享至微信

2024年9月6日晚,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此次警示函是针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实问题的行政监管措施。


山东证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共达电声的间接股东无锡锐昊半导体器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锐昊”)的合伙份额存在代持情况。


具体来说,万蔡辛(前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17.63%的份额,其余82.37%的份额则由万蔡辛和廖勇代为持有,代持对象为共达电声的控股股东及其16名员工。这一信息与共达电声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相关证券发行文件中的披露不符,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山东证监局的决定,共达电声及其时任董事万蔡辛、时任监事会主席赵成龙因未按规定准确披露持股情况,被出具警示函,并将该事项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举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也为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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