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Mware、RedHat都纳管 NCC数码中介服务法受瞩
来源:庄衍松发布时间:2022-08-17762浏览
询问 AI为建构自由安全,可信赖之网络环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6日办理「数码中介服务法」草案公开说明会,邀集相关利害关系人与会表达意见。该法针对安全港免责条款、数码中介服务提供者之一般义务、信息储存服务提供者之特别义务、在线平台服务提供者之特别义务均有规范,未来还将成立数码中介服务专责机构。
官员表示,「数码中介服务法」主要参考欧盟数码服务法(DSA),也参照马尼拉与圣塔克拉拉原则(Santa Clara Principles On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inContent Moderation)。
圣塔克拉拉原则有几种规定,包括企业应公布因违反其内容准则而被删除的贴文,以及被永久或暂时停用的帐户数量;企业应向使用者说明,将使用者提供之内容取下(take down)或删除及停用其帐户之原因。如使用者提供之内容遭移除或帐户遭停用,企业应提供机会以利使用者及时提出异议。
根据草案内容和NCC简报数据,未来新法三读后可能要纳管包括本土的宽频业者如中华电信、台湾固网、凯擘大宽频等,至于VMware、RedHat、Meta(Facebook)、YouTube、Dcard、雅虎(Yahoo!)拍卖也会纳管。
NCC综合规划处处长王德威表示,「数码中介服务法」是参考欧盟2020年版的DSA,定向广告和查找引擎并没有纳入规范,如果台湾要把Google的查找引擎纳管,政府要问责什么?政府未来将视欧盟最新版的政策规范,再滚动修正法规。
有专家表示,如果按照「数码中介服务法」的做法,法院要在48小时内核发限制令,台湾的法院有这么多人力处理大量的网络检举和投诉吗?网络平台业者面对申诉有害内容,恐怕也力有未逮。而且「中介」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法律条文里也没有明确的说明。
按照中介法规定,网络若有涉谣言或不实信息之内容,数码中介服务者得暂时加注警示至多30日。如果是属于非移除或限制接取,公共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害,且有急迫必要性。各该法规主管机关应向法院声请,法院于48小时内核发限制令。
官员指出,法律文字定义不清之事,将检讨修正,而政府成立财团法人专责机构,是要建立网络共同治理的平台,不会被行政、立法介入监管,因为该法人是由多元利益团体和学者专家组成。王德威表示,不是成立专责机构的平台之后,其他的机构就不重要。多方治理的原则仍有其不可取代性。
台湾是参考欧盟的做法,欧盟对于各会员国在实施DSA过程中会面临的申诉机制、技术的可行性等都还要讨论协商,应该在2024年才会施行。NCC预定8月25日办理公听会,广征各界意见。
责任编辑:朱原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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