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来源:ictimes 发布时间:2024-10-29 分享至微信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并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广泛应用:


一、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通知》明确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在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时,应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特别是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对于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用途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如果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需求,应优先配备。


二、统筹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车辆使用现状和工作需要,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并明确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数量。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统筹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在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的比例达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中明确的目标要求,即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


三、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在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时,必须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


四、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通知》提出,将采取措施优化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境,包括充电设施建设、停车便利性等,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广泛应用。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干部职工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 新闻来源:ictimes,更多精彩资讯请下载icspec App。如对本稿件有异议,请联系微信客服specltkj]
存入云盘 收藏
举报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