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专辑讯据外媒消息,美商务部又将14家中国公司列入“未核实清单”。“未核实名单”是指美国政府无法核实其出口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合法性和可靠性,也无法确认该名单上的实体在使用美国产品时候是否怀有恶意。因此美国出口商在向这些企业发货之前需要进行更多的尽职调查。
被列入“未核实清单”实体必须在60天之内证明产品的最终用途,否则会被列入限制强度最高的“实体清单”(EntityList)。
据中国台湾经济日报援引彭博社消息称,这14家中国大陆实体包括AirpartConsolidatedTrading(位于香港)、亿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PWIndustryCo.Ltd.(位于香港)、捷高国际货运(香港)有限公司、KesinaServices、LightstarTechnologyLtd.、山东越海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维科技有限公司、信维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小豹电子有限公司、溢威有限公司、优胜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及WinnersGlobalTradingCo.(位于香港)。
14家“未核实清单”实体英文名如下:
1.AirpartConsolidatedTrading(位于香港)
2.ECOMInternational(HK)Co.,Ltd.
3.GuangzhouTrusmeElectronicsTechnologyCo.,Ltd.
4.HKPWIndustryCo.Ltd.(HKPW)(位于香港)
5.Jet-PropInternationalForwarding(HK)Ltd.
6.KesinaServices;LightstarTechnologyLtd.
7.ShandongYuehaitongxinKejiLtd.
8.LightstarTechnologyLtd.
9.ShengweiTechnologyCo.,Ltd.
10.SmallLeopardElectronicsCo.,Ltd.
11.SolarWay(HongKong)Ltd.
12.SunwayTechnologyElectronicsLtd.
13.USETATech(HK)Ltd.
14.WinnersGlobalTradingCo.(位于香港)
据悉,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第740.2(a)(17)款规定,各方对被纳入这项清单实体的出口、再出口及国内移转交易,将暂停被纳入出口许可申请例外范围,根据744.15(b)款规定,出口商、再出口商及国内移转方,若要在不须申请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出口、再出口及国内移转产品给这些实体时,必须取得并且保存对方的“未经核实名单”声明。
美商务部又再次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实施强制措施。美国商务部副部长DonGraves表示,“执行我们的出口管制措施是保护美国国家安全的关键环节,我们致力于使用我们可用的所有工具,以确定美国先进技术在全球的使用情况”。
此外,美国商务部也把来自土耳其、阿联酋、德国、保加利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以色列、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和新加坡的18家实体加纳入清单。
本文参考自彭博社,台湾经济日报,联合新闻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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