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不送充电器被判赔一用户近7000元
来源:半导体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4-01-01 分享至微信

根据巴西《消费者保护法》(CDC)第39条,“搭配销售”在巴西是一种滥用和被禁止的做法,因此不允许将手机和充电插头分开销售。在本案中,苹果向戈亚尼亚市的一位消费者分开出售了一款iPhone机型和充电插头,被判有罪,需要赔偿这名用户5000雷亚尔。


苹果在辩护中表示,很明显iPhone没有配备充电器,并且出于环境原因移除了充电器。苹果表示,从iPhone12中移除充电器的决定每年可为其节省200万吨碳排放,约占苹果年度排放量的10%。


据悉,这不是苹果第一次在巴西因运送不带充电器的iPhone而受到审查。去年3月,该公司因这种做法被罚款200万美元。当时,消费者保护基金会Procon还指控苹果误导广告、销售有缺陷的产品、维持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以及不修理仍在保修期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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