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拟花2.13亿元回购子公司股权
来源:赵辉发布时间:2026-06-10752浏览
询问 AI据深圳新星披露的公告显示,该企业计划动用已终止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资,总计人民币2.13亿元,用来支付控股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简称“洛阳新星”)15.5263%股权的回购款项。
追溯此次交易的背景,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向洛阳新星注入人民币2亿元资金,从而取得了后者15.5263%的股权。依据当时签署的《增资协议》与《股东协议》,经各方沟通达成一致,洛阳新星准备回购该部分股权并实施定向减资。
关于资金的具体来源,公告指出,这笔款项出自“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的结余资金人民币16,659.83万元,以及“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人民币4,640.17万元。这两个项目早前已经过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批准终止。本次回购的总对价设定为人民币2.13亿元,其中包含人民币2亿元的投资本金,以及计算至2026年6月17日的人民币1,300万元利息。
在上述股权回购及减资程序履行完毕后,洛阳工控新星将全面退出洛阳新星的股东序列。深圳新星对洛阳新星的持股比例将随之从84.47%攀升至100%,使得该控股子公司正式转变为全资企业。
深圳新星方面表示,利用终止项目的结余募资来支付回购款,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资金的整体使用效能,并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同时规避外部股权合作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该笔资金的流向紧密围绕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核心运营主体,并未违背募集资金的既定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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