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小米“掐架”华为
来源:OFweek电子工程发布时间:2023-07-051323浏览
询问 AI点击维科网电子工程→ 主页右上角 → 设为星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口审公告显示,小米近期对华为名称为“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的专利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将于7月21日口审。

据悉,该专利的名称为“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锁屏方法。包括:接收用户点亮移动终端屏幕的指令,点亮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在锁屏状态下,从所述移动终端存储的本地图片中调用第一图片替换预设锁屏背景,其中,所述第一图片由用户下载或拍摄得到,或者由服务器根据用户的喜好推送给所述移动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采用本发明,可实现在锁屏状态下锁屏背景的自动切换,用户只要点亮屏幕即可以看到新的锁屏背景,从而提高了锁屏背景的变化性以及切换效率,提升了用户对锁屏的新鲜感。

该专利将于7月21日口审。据悉,所谓的口审是发明诉讼中的一种方式,无效方和被无效方在法庭上口头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自己专利有效的理由。
专利纠纷早已开始
早在今年3月1日,华为已经起诉小米四项专利侵权。从专利内容来看,此次专利纠纷主要涉及4G/LTE技术、手机照相和解锁技术等。
从案件披露的内容来看,公告显示,2023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请求人华为提出的被请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项中国专利的案件,从案件披露的内容来看,本次涉及纠纷的四个专利分别为“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和“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
从专利内容来看,1号和2号案件涉及4G/LTE技术,属于标准必要专利SEP。3号和4号案件涉及手机照相和解锁技术,属于非SEP专利。
对此,小米方面回应称:“双方就专利许可在积极谈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调解,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机制解决许可问题是行业惯例;华为和小米双方均认为知识产权许可和合作有利于促进创新和公众利益,并认为调解是帮助达成许可的一种有效渠道。双方在继续积极谈判的同时,寻求利用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协助双方达成协议。”
企业愈发注重专利布局
随着企业间的专利纠纷愈发频繁,国内厂商也开始更加注重专利布局。
以华为为例,去年4月,任正非签发的《专利许可业务汇报》会议纪要指出,“以前我们知识产权是为了自我防卫,是为了保证自己的业务安全而努力。通过这么多年的积累,在5G、WiFi 6和音视频编解码、光传输、光智能等几大领域已经形成了高价值专利包,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要构建合理的价格基准,在获得适当研发回报的同时,也有利于在国际社会奠定创新者形象。”
“专利收费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也不能要得太低,要得低了,就遏制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没人愿意再投入研发了,会形成我们的事实垄断,也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纪要中表示,投入研发的人,都期望收入比投入要多一点,投入研发必然有很多失败,失败的费用也要包含在成本里,这样大家才会愿意持续投入深度研发,形成正循环。
就在上个月,有消息显示,华为正在向日本约30家中小型公司收取使用专利技术许可费。除了日本之外,华为也将加强在东南亚的特许权使用费征收。
据悉,华为之所以能够要求这些日本企业支付专利授权费,主要是由于华为在通信领域拥有较高份额的标准必要专利,这些专利对于使用 4G/5G 或 Wi-Fi等无线通信标准至关重要。通过这么多年的积累,目前华为已经在5G、Wi-Fi 6以及音视频编解码、光传输、光智能等几大领域已经形成了高价值专利包,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当然,在知识产权授权费上,如何合理收取,对于华为这类正在积累经验的企业而言也是一个重大的考验。
【温馨提示】由于微信公众平台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加“星标★”的读者,收到的推送仅有标题和小图,或者十天半个月都无法收到最新的推送。建议读者朋友们多点击“点赞、在看、收藏”,并点击微信公众号右上角的“设为星标★”,成为常读用户。
这样大家可以第一时间获取维科网·电子工程带来的行业动态,同时也欢迎大家多多留言,把这当成发表看法、探讨行业的平台。如您觉得我们内容不错,也欢迎多多转发,谢谢~
添加小助手微信,加入电子工程行业交流群


新闻来源:OFweek电子工程,文中所述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icspec立场。更多精彩资讯请下载icspec App。如对本稿件有异议,请联系微信客服specltk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