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商务部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来源:达普IC芯片交易网 发布时间:2007-12-04 分享至微信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列出印制电路板行业仍然属于受鼓励的外商投资之列。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2007年修订的《目录》,同2004年修订的一样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三部分内容组成。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部分,第“(二十一)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下的第17款中详细列明如下内容:

  “新型电子无器件制造: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组件、混合集体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激光器件器件、新型机电组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

  而在2004年版的《目录》中并没有列出“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这应该能从一个侧面证明印制线路板行业目前还在受鼓励的外商投资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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