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河勋 产业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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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出台实施,9月6日,深圳又一本土《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首次立法明确了人工智能概念和产业边界。同时,该《条例》针对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存在的瓶颈,率先通过立法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以及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对促进人工智能与各产业领域深度融合,助推深圳市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人工智能(AI)是指创造并运用算法构建动态计算环境来模拟人类智能过程的基础。简单来说,人工智能努力的目标是让计算机像人类一样思考和行动。不过,该《条例》从技术角度对人工智能的概念作出了规定——利用计算机或者其控制的设备,通过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推导演绎等方法,对人类智能的模拟、延伸或扩展。
同时,该《条例》明确了人工智能产业的边界,将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各领域融合应用带动形成的相关产业都纳入人工智能产业范畴。在明确人工智能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条例》还率先建立人工智能统计与监测制度,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精准统一的数据支撑和政策支持。
2015年7月,“人工智能”被写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人工智能”一词被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人工智能”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近年来,人工智能已经逐渐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尤其是疫情期间各种人工智能技术在疫情防控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已经展现其巨大的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然而,目前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体制机制的束缚、人才匮乏、核心技术及核心元器件仍受制于人等。为了破解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问题,该《条例》提出创新产品准入制度,对于国家、地方尚未制定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者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开展先行先试。该《条例》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将发挥应用场景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作用,更好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
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认为,该《条例》立法思路和原则具有针对性、导向性、全面性、创新性。在针对性上,针对目前深圳市人工智能发展存在的技术落后、应用受限、人才不足等问题,该《条例》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在导向性上,《条例》结合产业调研,以实际问题为导向,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和规范产业发展;结合企业情况,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立法推动政、企、学、研等方面深度合作,聚焦基础研究和应用推广,做好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同时,结合深圳特区经济,既促进了原特区产业链条的创新与升级,又驱动了“双区”的资源联动与发展。
在全面性上,《条例》从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围绕“明确范围+补齐短板+强化支撑+抢抓应用+集聚发展+规范治理”等环节。内容涵盖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应用拓展各个环节,从标准、统计、创新、人才、资金、政策、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科普宣教等方面对深圳市人工智能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部署。
在创新性上,作为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率先提出了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标准,探索完善适应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专门性保险赔偿体系,根据人工智能应用具体情境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逐步完善人工智能追溯机制等创新举措。
根据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人工智能发展白皮书》显示,2021年,在全民抗疫大背景下,深圳市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商业化进程,深圳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达到 312 亿元。截至2021年底,深圳市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数量已达到1432家,位居全国第三。2021年底,深圳市人工智能领域发明专利总授权量达到 4.1 万件。2021年度,深圳市已授权人工智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为 6586 件,位居全国第二。
参考资料: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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