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施行“半导体空污管制及排放标准”,违者最高罚2千万新台币
来源:姜羽桐发布时间:2023-05-04151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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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中国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环保署”4日修正发布“半导体空污管制及排放标准”,并于发布日施行,将加严挥发性有机物、酸性气体排放标准。
“环保署”官员表示,目前此标准列管的企业共213家,其中有28家可能会因标准加严而受影响,但给予2年缓冲期改善;若未来仍不能符合标准,可处新台币10-2000万元罚金。
“环保署”方面提出,受冲击的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如台积电等较大型企业,自身要求的排放标准都较本次制定的标准更严格,因此基本上不受影响。
据悉,“环保署”原标准是不分规模以全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排放量不得超过每小时0.6公斤;本次加严并改以个别排放管道VOCs浓度须小于14 ppm、酸气(硝酸、盐酸、磷酸、氢氟酸及硫酸)浓度小于0.5 ppm来规范;同时,增订新设制程VOCs浓度不得大于10 ppm、酸气浓度不大于0.3 ppm的排放标准,督促新建厂房或新设制程,应选择环境友善或防制效能较佳设备。(校对/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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